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月7日开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凡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招生单位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同时取消次年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资格,违纪情况还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各高校都十分重视考生的诚信素质,考生的考试违规记录,都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请即将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牢固树立诚信考试的观念,不要轻信社会上兜售的所谓“试题”或“答案”,在考场上铤而走险,各考点都将采取多种手段和设备重点打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作弊行为,各考场亦配备先进精确的电子侦测设备,请珍惜考试的机会和个人名誉,切莫因一时的侥幸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现将《考场规则》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提醒如下: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特别强调:考生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考生携带手机考试,如是关机状态,将视作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如是开机状态,将视作考试作弊,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且下一年度不得报考。)
三、答题应答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否则答题无效。
四、不做违纪、作弊的事,诚信参加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跃、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件: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2、考试作弊后果严重。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